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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工作职责

一、机构职责

(一)单位职责

 1、为各类企业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引导企业找准产品、市场,提高企业对市场的应变能力;引导和联系社会中介机构为各类企业提供服务,对外合作,招商引资,指导和推动多元化、多层次、全方位的企业服务体系的建立;预测分析全市各类企业经济运行态势,编制工业经济运行年度目标,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负责工业企业的电力运行及调度,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交通运输、电力、邮政、通讯等方面的有关问题;对工业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的政策性问题和资金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依法监督企业执行法律、法规情况,会同相关部门解决处理有关问题。

 2、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运作,协调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全市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指导工业企业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工作。

 3、指导证券、期货市场的合作监管和服务企业上市工作。

 4、提出全市各类企业改革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指导、审查企业改制方案,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实施;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促进各类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营者素质。

 5、研究提出改善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建议,拓宽融资渠道;协调企业享受政府贴息贷款政策的落实;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并负责资金的使用管理;引导民间资金投向、推动风险投资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投资企业发展;指导和推动各类企业区域性经济合作、专业化协作和招商引资工作。

 6、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协调工业企业离休干部有关待遇的落实工作。做好工业企业职工的来信、来访工作;承办上级领导机关转办、交办的有关信访案件。

 7、负责工业企业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市委组织部管理以外的工业企业党建工作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工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审工作。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班子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市委、市政府的决议和指示。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明确职责,转变观念,制订和实施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工业经济的改革和发展。

 3、努力搞好工业系统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抓好全局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带领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帮助企业和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4、实行局长负责制,其他局领导在分工负责的工作范围内行使职权。

 5、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的原则,重大决策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6、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科室职责

  各科室的共同职责有: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本科室的工作进行策划,如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完成本科室的工作,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经常分析本科室的工作状况,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不符合质量管理标准情况的出现;及时与上级和基层企业、群众进行沟通,识别上级和基层企业、群众的需求和潜在需求,并及时汇报给主管领导;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相关资料和文件的管理和保存。

具体职责如下: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业务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催办查办、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后勤保卫、公务接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2、经济运行科

  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涉及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监测、分析企业经济运行态势,编制工业经济运行年度目标,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措施,负责工业企业的电力运行及调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交通运输、电力、邮电、通讯等方面的有关问题;依法监督企业执行法律、法规情况,会同相关部门解决处理有关问题,负责企业报表的统计和分析。

3、机制创新服务科

  贯彻落实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提出企业改制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指导审查企业改制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企业兼并、破产、重组工作,转变企业经营机制,促进企业机制创新;负责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办社会的分离工作;指导全市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投资融资服务科

  研究提出改善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建议,拓宽融资渠道;协调企业享受政府贴息贷款政策的落实;引导民间资金投向,推动风险投资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投资企业发展;引导和联系社会中介机构为各类企业提供服务;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推荐使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的企业名单,并监督信用担保资金的运作;指导、推动企业融资工作,促进银企合作;指导证券、期货市场的合作监管和服务企业上市工作。

5、产业优化服务科

  调查研究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运用产业政策指导服务各类企业进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指导全市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引导企业推广应用新技术,优化产品结构,培育孵化高科技产业和产品,促进企业产业升级;拟定全市企业经济技术协作有关政策,指导和推动企业区域性合作、专业化协作、对外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举办的各种经贸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等活动。

6、行业发展服务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协调解决冶金、化工、机电、煤炭、轻纺等工业行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为各类企业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培育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并负责资金的使用管理;引导推动行业联合和交流,承担对工业企业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的指导工作。

7、信息科教服务科

  收集整理国内外企业发展中所需要的金融、技术、市场开发、产品计量标准,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等信息,特别要注重研究币种汇率、利率、货币贴现率的走势变化对企业进出口产品价格的影响,加强对市场产品的价格走势预测与分析,为企业减亏与赢利提供切实有效的金融信息服务;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网络信息服务体系,提高对企业信息化服务水平;引导和推动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合作;为企业提供创业指导、企业诊治、辅导培训和法律支持;指导企业开展自主培训工作。

8、信访科

  做好工业企业职工来信来访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承办上级领导机关转办、交办的有关信访案件;研究分析工业企业信访稳定工作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提供有关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为来访职工提供信访和政策咨询服务。

9、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协调工业企业离休干部有关待遇的落实工作。

10、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党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政治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11、监察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廉政建设规定,廉洁执法,廉洁行政;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系统违纪案件,做到及时、完备。

政治部

  为市委派出机构。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抓好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市委组织部管理以外的工业企业党建工作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审工作。政治部内设组织宣传科、人事教育科。

二、岗位职责

(一)领导职责

1、局长职责

  主持局全面工作,具体如下:

(1)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

(2)负责本局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局工作理念和目标,并确保其实现。

(3)负责处理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识别和确定上级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望,达到上级和人民群众满意并持续改进。

(5)负责局重大工作事项与上级直接沟通。

(6)负责局党风廉政建设。

2、副局长、纪检书记、政治部主任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

(2)宣传本局的工作理念和工作目标,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意识和工作主动性。

(3)负责分管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纠正和预防不合格的出现。

(4)受单位的委托与上级进行直接沟通。

(5)负责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

(6)对分管的科室进行沟通协调。

(7)负责分管工作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具体分管工作见岗位说明书)。

(8)不断搜集相关方的需求信息,对监督和考核结果加以分析,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及持续改进。

(二)中层领导职责

  科长(主任)主持本科室全面工作,副科长(主任)配合科长开展工作,完成科长分配的工作,具体职责见《岗位说明书》。

(1)科长(主任)共同职责

  • 组织科室贯彻落实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 组织科室贯彻落实机关工作理念和工作目标,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 对本科室的工作进行组织和策划,带领科室人员完成本科室的工作,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
  • 负责本科室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勤政廉政和行政工作。
  • 经常分析本科室的工作状况,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不符合质量管理标准情况的出现。
  • 及时与上级和基层企业、群众进行沟通,认识上级和基层企业、群众的需求和潜在需求,并及时汇报给主管领导。
  • 完成岗位业务职责(具体见《岗位说明书》)。

(2)副科长(主任)共同职责

  • 协助科长组织科室贯彻落实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 协助科长组织科室贯彻落实机关工作理念和工作目标,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 协助科长对本科室的工作进行组织和策划,带领科室人员完成本科室的工作,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
  • 协助科长做好本科室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勤政廉政和行政工作。
  • 协助科长分析本科室的工作状况,制定预防措施,防止不符合质量管理标准情况的出现。
  • 协助科长及时与上级和基层企业、群众进行沟通,认识上级和基层企业、群众的需求和潜在需求,以及时向主管管理汇报。
  • 完成岗位业务职责(详见《岗位说明书》)。

(三)科员职责

  按照科长(主任)、副科长(副主任)分配的工作开展工作,详见《职位说明书》。

(四)特殊岗位职责

司机岗位职责

(1)爱岗敬业,热情服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驾驶水平。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驾驶操作规程,服从交通管理部门指挥,维护交通安全,树立良好的司机形象。

(3)自觉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做到随叫随到。

(4)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保持整洁、车况良好,按照进行车辆年审等工作。

(5)按规定停放车辆,切实保证车辆安全。

(6)厉行节约,不出私车,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沟通

  为保证单位政令畅通和信息的快速传递,建立沟通机制。沟通的方式主要包括内部沟通和外部沟通。

(一)内部沟通

  建立内部沟通机制,是为了实现资源共享、经验共享、信息共享,增进局内部人员的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和相互支持,提高机关工作整体运转效率。

1、内部沟通职责分工

(1)局长负责全局内部沟通的协调,决定和主持召开全局会议,负责签发涉及全局的内部沟通文件,听取和回复局其他领导的请示、汇报和科室、工作人员的特殊情况请示、汇报。

(2)副局长、政治部主任负责分管工作沟通的领导和协调,负责签发涉及分管工作的内部沟通文件、信息等,答复各科室的工作请示。

(3)科室负责人负责科室之间及本科室内部的沟通工作。主持召开科室内部会议,将本局的工作布置向科室内工作人员传达,答复科室内工作人员的请示,将本科室的重大或特殊情况和问题向本局领导请示、汇报,保持科室与科室之间的沟通和配合。

(4)科室工作人员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或特殊情况和问题向科室负责人请示、汇报,保持与其他工作人员的沟通和配合。

2、内部沟通形式

  沟通主要分以下几种形式:

(1)请示、汇报

A、请示汇报的原则

  一般按照分工负责和逐级管理的原则,凡在工作中遇到需要请示汇报的事项,工作人员向科室负责人请示报告,科室负责人向分管局长请示汇报,分管局长酌情向局长或局长办公会通气、商量。请示经批准后,即迅速办理,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特殊情况(包括:上一级领导无法联系或按有关规定应予回避)可越级直接向局长请示、汇报。

B、请示、汇报范围

  • 在职权范围内处理有难度或无法解决处理的工作。
  • 需上报领导协调、处理、安排、答复的工作事项。
  • 超出自己职权范围或正常业务权限需要得到上级领导指示和批准的。
  • 对外提供文字材料及数据。
  • 半年、全年工作总结。
  • 领导安排的重要工作事项进展情况。
  • 在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新经验、新思路。
  • 其他需请示汇报的工作。

C、请示、汇报的要求

  • 向领导请示工作,必须同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初步设想、意见和措施,涉及几个科室的事项,应先由主办科室征求相关科室的意见后,一并汇报。
  • 对领导交办的事项,经办人要按照指示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准确、及时地予以办理,办理后及时向交办领导汇报处理结果。

D、请示、汇报的方式

  请示汇报人可根据事项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选择使用口头请示汇报、书面请示汇报等方式向上级请示汇报。

书面请示汇报、书面请示的批复由各相关科室或人员保留存档。

(2)会议沟通

  会议沟通有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长碰头会、科务会议、年度工作总结会议等多种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形式。

  局党委会由党委成员参加,不定期举行,局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长、纪委书记、政治部主任和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必要时与议题相关科室的科长(主任)可列席,局长办公会议不定期举行;局办公会议由局长或者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必要时请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局办公会议不定期举行;科务会议由各科室科长主持召开,原则上每月一少于一次。以上各会议的具体沟通内容及要求见《市企业发展服务局会议制度》。

  局长碰头会原则上在每周一召开,局长、纪委书记、政治部主任、助调和各科室科长(主任)参加,沟通的主要内容是听取各局长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及本周工作安排,安排布置当前主要工作,分管局长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由所分管科室科长汇报。

  年度工作总结会议原则上在每年年度末召开,由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听取各科室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打算汇报,由局长作总结讲话。

(3)培训学习沟通

  根据需要,适时派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参学人员应及时汇报学习内容。对于国家、省新发布的涉及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及其它单位发布的政策性文件,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学习。详见《焦作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学习制度》。

(4)文件沟通

  文件沟通主要包括文件、信息、通报、通知等。

(5)局域互联网沟通

  各科室、各部门可通过市企业发展服务局网站进行沟通,发布信息。

(6)其他沟通渠道

  各科室或工作人员之间需要对方协助或与对方相关的事项可通过面谈、电话等形式进行沟通。

  上级可通过面谈、电话对下级布置工作、询问情况、沟通信息。

(二)外部沟通

  局长负责协调市企业发展服务局与上级业务部门、市委、市政府及同级其它相关部门的关系;分管局长负责与分管业务工作相关部门的沟通;各科室在局长和分管局长的安排下负责信息的对外发布和沟通。

1、对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

  为避免对上级部门业务工作的推诿交叉,根据各科室职能设置,确定各科室对口上级业务部门及处室。主管局长按照分工负责与上级对口部门及处室的沟通。上级业务部门来文由科室按照沟通责任分工进行办理。需要科室联办的上级业部门来文由主管局长负责科室间的内部沟通。

(1)省国资委企业改革改组处

  局机制创新科对口该处业务工作。

(2)省发改委经济运行局

  局经济运行科对口该部门业务工作。

(3)省中小企业服务局

  省中小企业局下设职能处室8个,各科室按职能设置对口业务分工如下:

①办公室

A、对口省局办公室业务工作;

B、协助投融资科做好有关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手续办理工作。

②政治部

  对口省局人事处业务工作。

③产业优化服务科

A、对口省局发展规划处有关产业、园区及集群发展工作;

B、对口省局融资服务处有关企业招商引资、区域合作业务工作。

④行业发展科

对口省局企业指导处有关企业管理、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创立工作;

⑤机制创新科

A、对口省局企业指导处有关指导中小企业制度创新工作;

B、对口省局财务统计处监管企业国有和集体资产工作。

⑥经济运行科

A、对口省局企业指导处中小企业环保、安全、职业卫生工作;

B、对口省局财务统计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及监测工作。

⑦监察室

  对口省局政策法规处有关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工作。

⑧信息科教科

  对口省局科教信息处工作。

⑨投融资科

A、对口省局融资服务处投资融资工作;

B、对口省局政策法规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法律、法规制订、执行、监督工作;

C、对口省局发展规划处和财务统计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工作;

D、对口省局其它业务工作。

2、与各县市区下级业务部门的沟通

(1)整体工作沟通

  为加强对各县市区工作的指导,随时了解企业发展动态,局党委委托各局长、政治部主任代表全局与分包县市区进行整体工作的联系和沟通。具体分包对象见《焦作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工作联系点制度》。

(2)具体业务沟通

  对下级部门的业务沟通,各局长按照业务分工负责与下级部门有关领导的沟通,科室负责对下级业务部门相关业务科室的具体业务沟通。

(二)外部沟通的形式

(1)设置信息公布栏(公布工作人员去向牌、科室分布牌)。

(2)实行首问责任制,解答群众疑难。

(3)向社会公布执行力建设投诉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群众评议表》征求意见和建议。

(4)利用文件、报告、汇报、企业发展服务局信息等与市级机关、市直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进行沟通。

(5)利用市企业发展服务局网站(http://www.jzec.gov.cn/)与社会各界进行沟通。

(6)设置领导分包联系点与各县市区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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